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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西区(经开区、中德园)加快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

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21/06/04  


铁西区(经开区、中德园)加快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



按照国家、省、市关于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服务业经济高质量发展意见和加快实体经济发展的决策部署,进一步促进铁西区(经开区、中德园)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结合本区实际,特制定此政策。


一、支持总部经济

(一)开办费补贴。新落户世界500强企业地区总部或全国500强企业区域性总部,享受100-300万元开办费补贴;年纳税额500万元以上的企业总部、区域性总部,最高可享受50-100万元开办费补贴。


(二)贡献奖励。新落户总部企业年纳税额在300万元以上(含)、500万元以上(含)、1000万元以上(含),按照企业生产经营对铁西区(经开区、中德园)财政收入的增量贡献分别按不超过20%、30%、50%予以奖励,一般连续奖励3年。 


(三)租售办公用房补贴。新落户总部机构购买办公用房的,形成经营性税收后,按每平方米不高于300元给予一次性购房款补贴;租用办公用房的,按每平方米不高于100元给予补贴,一般连续补贴3年。


(四)开办分支机构奖励。对于总部企业,省内各分支机构税收在铁西区(经开区、中德园)统一汇缴的,对新设立的省内分支机构,给予办公经费补贴,每增加一家给予20-50万元补贴,每年不超过400万元补贴,一般连续补贴5年。对于大型超市总部开设分支超市且面积不低于3000平方米给予一次性奖励,每增加一家给予最高80万元奖励。


(五)高管奖励。对于已被认定并获得专项资金支持的总部项目,对其企业管理层主要负责人(5人),根据该企业年营业收入情况及营业收入增长情况按年给予奖励,一般连续奖励3年



二、支持商贸流通业

(六)支持大型商业项目。对总投资5000万元以上(含)的新建商品市场,在项目竣工运营后,按不高于实际投资额的10%给予补贴,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对总投资2亿元以上新建商业广场、会展中心、宾馆酒店等项目,在项目竣工运营后按照实际投资额给予补贴,最高不超过3000万元


(七)支持特色商业街区、特色小镇。经铁西区(经开区、中德园)相关部门认定的,由企业独立投资建设的特色街区和小镇等项目,在形成税收后对美化、绿化、亮化工程按实际投资额的10%给予一次性补贴,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八)支持夜经济和广场经济。在商贸街区发展夜经济的企业,对美化、绿化、亮化工程改造工程按投资额不超过20%给予补贴,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对支持夜经济的企业采取“一事一议”原则给予水电补贴。在广场开展商业活动的企业,由政府为其开通绿色通道,简化相关审批手续。由企业制定年度广场经济发展活动计划。由功能区、街道会同相关部门开展广场经济活动服务。



三、支持虚拟网络、电商、现代物流业及现代服务业

(九)支持网络虚拟企业。对入驻铁西区(经开区、中德园)网络虚拟产业园的虚拟产业企业,按企业经营对铁西区(经开区、中德园)财政收入增量贡献的30%给予奖励。


(十)支持电子商务。经认定的电子商务企业,形成经营性税收后,可享受本政策第3条总部经济企业购房补贴或租房补贴。对入驻铁西区(经开区、中德园)的跨境电子商务类企业,根据企业主营业务收入给予办公用房租金补贴,最高400元每平方米,一般连续补贴5年


(十一)支持现代物流业。对投资2000万元以上(含)的配送中心、3000万元以上(含)的冷链物流企业,在项目竣工运营后按不高于实际投资额的10%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对投资2亿元以上的大型物流项目,采取“一事一议”原则予以支持。


(十二)支持现代服务业。鼓励各类生产性服务业企业(包括:研发设计、信息技术服务、检验检测认证、节能环保服务、中介服务、会展展示、商业贸易、售后服务、人力资源服务)入区发展,按企业生产经营对铁西区(经开区、中德园)财政收入增量的10%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对云计算、移动互联网、大数据、导航与位置服务、移动支付、射频识别、立体仓库、自动分拣技术、检验检测平台的新建、改造项目等现代技术综合应用,在项目竣工运营后,根据企业一年期主营业务收入,按不高于软件和硬件投资总额的10%给予补贴,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四、支持汽车贸易及关联产业

(十三)积极支持现有4S店改造升级。对汽车电子商务、汽车文化创意、汽车旅游、娱乐等方面加大投资的企业,按照“一事一议”原则予以支持。



五、支持文创、文旅产业

(十四)文创产业园奖励。文创产业园区入驻率超过50%,其中与铁西区(经开区、中德园)协议约定的主导产业不低于60%,按企业(入驻企业可合并计算)生产经营对铁西区(经开区、中德园)财政收入增量贡献不超过30%予以奖励,一般连续奖励3年。


(十五)文创企业奖励。支持工业设计、创意设计、动漫游戏、数字出版、影视演艺、新媒体、动漫游戏、文化会展、文化信息服务、文化旅游等企业落户铁西区(经开区、中德园)文创产业园区,对年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上且纳入统计的,按照企业生产经营对铁西区(经开区、中德园)财政收入的增量贡献,不超过当年增长的30%予以奖励,一般连续奖励3年。


(十六)文化、体育产业奖励。文化、体育产业园区、基地项目和总投资在1亿元以上的旅游重大项目建设,在形成税收后按不高于实际投资额的10%予以奖励,一般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十七)配套提升奖励。工业文创旅游产业园区,对园区周边道路环境和绿化、亮化设施等进行改造及配套提升的,按照不超过相关改造配套投入的20%予以奖励。



六、支持楼宇经济

(十八)对税收达亿元企业奖励。已认定为商务楼宇、大型商业面积、国有资产楼宇,认定当年税收总额首次达到1亿元,按照该楼宇相比上一年度入区库纳税额增量部分的30%,给予楼宇授权者最高200万元奖励;其税收总额已达到并持续超过亿元,从首次达到亿元的次年开始,按照该楼宇相比上一年度入区库纳税额增量部分的10%,给予楼宇授权经营者最高100万元奖励。


(十九)对税收高增长企业奖励。已认定为商务楼宇、大型商业面积、国有资产楼宇,税收总额较上一年度增长2000万元以上,按照该楼宇相比上一年度入区库纳税额增量部分的10%,给予楼宇授权经营者最高100万元奖励。


(二十)租金补贴。租用商务楼宇、大型商业面积、国有资产楼宇且符合铁西区(经开区、中德园)重点发展产业的企业,年入区库纳税额300万元以上,按每平方米100元予以补贴,最高50万元,一般连续补贴3年。


(二十一)引进企业奖励。鼓励央企或上市公司的楼宇运营(物业)方引进本系统内且独立核算的企业入驻经营,该企业年入库纳税额高于200万元,一次性给予楼宇运营(物业)方20万补贴;该企业年入库纳税额高于300万元,一次性给予楼宇运营(物业)方30万补贴。


(二十二)引进名企奖励。对由楼宇运营(物业)方独立新引进的世界500强、国内500强且独立核算企业,其企业年入区库纳税额100万元以上,一次性给予楼宇运营(物业)方10万元补贴;其企业年入区库纳税额300万元以上,一次性给予楼宇运营(物业)方30万元补贴。



七、重点企业奖励

(二十三)特殊贡献奖。设立铁西区(经开区、中德园)服务业发展特殊贡献奖。对入驻铁西区(经开区、中德园)的重大服务业项目和重点服务业企业,给予企业或管理层以企业一年期主营业务收入为参考标准予以奖励,奖励方式以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进行奖励兑现。


(二十四)一事一议。对于本政策内没有提及的,但对于区域发展和产业发展具有重大意义的重大项目,采取“一事一议”原则给予支持。


本政策从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执行期三年。铁西区(经开区、中德园)加快服务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公室每年可根据实际情况提出补充和修改意见报铁西区(经开区、中德园)加快服务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领导小组审议,期间发布新的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或与上级相关文件规定不相符的,以新的办法和上级文件规定为准。本政策的最终解释权归区商务局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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