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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西区(经开区、中德园)促进工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

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21/06/04  


铁西区(经开区、中德园)促进工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


根据国家、省、市关于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意见和加快实体经济发展的决策部署,为进一步优化铁西区(经开区、中德园)工业发展环境,促进工业高质量发展,结合本区实际,特制定此政策。


一、支持重点项目

(一)支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对固定资产投资核定范围内的重点项目及战略新兴产业类投资项目,按照当年项目核定后的实际完成固定资产投资额不高于5%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


(二)支持“一带一路”建设项目。对引进国外先进技术和科技型企业、对外投资建设、国外工程项目等,按照核定后固定资产投资额不高于5%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 


(三)支持科技研发重大装备项目。对于经相关部门认定的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关键零部件产品,分别给予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和500万元的研发补助。对承担国家、省科技重大专项项目企业给予研发补助,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四)支持技改及新建重点项目。对技改及重大安全技术改造项目,按照实际完成固定资产投资额不高于10%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对新建重点工业项目租用区内工业企业厂房,给予10元/平方米·月补助,补贴不超过三年。



二、支持智能制造

(五)支持智能升级项目。对经专家评审通过后的智能升级项目,按项目实际投资额度不高于10%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六)支持工业互联网、大数据、云平台项目。对工业互联网企业合作项目将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对大数据公共服务平台,按照实际完成投资额不高于10%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对入驻大数据企业给予办公场地租金补贴,1000平方米以内免租金1000平方米以上租金减半


(七)支持两化融合贯标项目。对获得国家级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的企业,给予50万资金支持。对获得省级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的企业,给予20万资金支持。


(八)支持企业云和精益管理咨询项目。对企业上云和开展精益管理咨询,在确认市级补贴50%的前提下给予配套补贴,区级给予1:1比例补贴



三、支持绿色制造

(九)支持绿色节能项目。对获得市工业节能资金的示范项目,按上年度项目实际完成固定资产投资额的5%给予补助,单项补助资金最高不超过100万元(节水项目最高不超过50万元)。对市工信局认定的,获得国家、省绿色制造示范体系的企业分别按国家级、省级给予30万元、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按照就高不重复原则对已享受省级奖励资金的,只给予补足国家级奖励数额,单个企业仅能申报一个专项的奖励资金。


(十)支持“专、精、特、新”产品。对于经省认定为辽宁省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称号、辽宁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产品(技术)的中小企业分别给予30万元、20万元、10万元补助(同时具备以上条件的,以最高的给予补助)。


(十一)支持产、学、研项目。鼓励科技高层人才投身企业科技研发工作,对以应聘、中标、承包、合作研发等方式为企业进行科技项目研发,取得预期成果或实现本地转化的高层次科技人才产学研合作项目给予补助。按照企业与高层次人才签订合同金额不高于20%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10万元


(十二)支持制定标准和获得质量奖。对当年主导制定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企业,每制定一项标准分别给予不超过50万元、30万元、5万元的补助。对当年荣获中国质量奖、省、市长质量奖的工业企业给予一次性补助30万元、20万元、10万元。对当年荣获辽宁省名牌、沈阳市名牌的工业企业,给予一次性补助10万元、5万元



四、支持创业创新

(十三)支持创业创新基地。对经市级以上认定的创业创新基地、加速器、孵化器、众创空间,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补助。凡在本区注册的新型研究院等研发机构,给予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补助。


(十四)支持创新载体企业。对为入驻科技型企业提供服务的企业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补助。对为科技型企业提供免费服务,按照支出额不高于10%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10万


(十五)支持示范工程。对在“重、强、抓”等系列行动领域中获得国家级和省级示范工程,分别给予最高不超过200万元100万元补助。


(十六)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对于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和工业设计中心及新型研发机构,分别给予不超过100万元、50万元补助。对新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给予一次性补助20万元



五、重点企业奖励

(十七)对重点企业奖励。对在全市各行业中缴纳增值税额排名前30名,且增长15%以上(含15%),缴纳增值税实际增加额大于300万元(含300万元)的企业,按缴纳增值税实际增加额的3%予以一次性奖励,单个企业奖励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十八)对独角兽、隐形冠军、瞪羚、规升巨(科技小巨人)、小升规企业奖励。凡在本区注册(或生产)的工业企业,达到独角兽、隐形冠军、瞪羚、规升巨(含科技小巨人)、小升规标准,分别给予500万元、100万元、30万元、10万元、5万元奖励。


(十九)支持民营和创新型企业家。对评为国家、省、市民营500强企业,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10万元奖励。对已通过沈阳市创新型企业家评审认定的创新型企业家到外地专题研修、参加博览会、产业合作等对接活动,给予不超过费用总额50%补助,最高不超过10万元



六、其他奖励

(二十)对特别贡献奖励。对全区经济有重要牵动作用的重点企业或市重点项目,由区政府(经开区、中德园管委会)专项会议一事一议确定。


本政策执行和资金管理由铁西区(经开区、中德园)促进工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原则上要考虑对区内贡献情况,按照《铁西区(经开区、中德园)促进工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执行。


本政策从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执行期三年,由相关单位负责制定《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



沈阳铁西区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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